聚焦!国家发改委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发改低空〔2025〕1676号)【全文+深度解读】
导读
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发改低空〔2025〕1676号),旨在落实低空经济发展决策部
署,界定统计范围、核算发展规模等,满足各方统计需求。根据分类,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与场景应用的综
合经济形态,分为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4大类。低空经济核心产业指为低空飞行提供产品、
基建、服务保障及依托低空飞行服务公众的经济活动,对应分类中01—03大类的10个中类。

针对《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以下简称《低空统计分类》),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司、国家统计局设管司有关
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加快
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作为培育壮大新兴及未来产业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低空经济开局起步,政策、基建不断完善,
经营主体壮大、场景应用拓展,发展势头良好。出台《低空统计分类》可明确低空经济及核心产业的概念范畴与边界,助力各方精准把握政策精
神、识别产业链关联,为统计调查、把握发展态势及政策制定实施提供支撑。
二、《低空统计分类》编制原则有哪些考虑?
1. 是把握规律,突出系统性。精准把握低空经济发展规律与阶段性特征,围绕其“低空航空活动带动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的综合经济
形态属性,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契合行业特色的统计分类,精准反映发展情况。
2. 是把准定位,突出创新性。聚焦新质生产力内涵,涵盖低空航空器制造、材料零部件生产及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等,凸显
创新驱动与技术密集属性。
3. 是聚焦重点,突出精准性。立足现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考国内外标准,规范设置统计类别,兼顾精准性与可操作性,突出重点领
域和关键环节。
4. 是远近结合,突出科学性。立足统计监测需求,兼顾近期与远期发展,既设置适配当前发展的类别,也为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
业的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5. 是明确导向,突出引导性。统筹发展和安全,清晰展示低空经济及核心产业,为各方提供参照,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全国
一盘棋”,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发展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产业创新与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经济形态。《低空统计分类》含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
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4大类(23中类、65小类),
具体为:低空制造业即低空航空器整机及相关材料、零部件制造;低空运营业即依托低空航空器开展的生产作业、公共服务、运输、
消费等飞行服务;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即服务低空飞行的基建、工程及信息服务;低空配套业即为低空经济活动提供的技术研发与配套
保障服务。
低空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产品、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以及依托低空飞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类经济活动,
包含10个中类、36个小类。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512/P020251226697703940105.pdf
来源:部分来源于网络及官方发布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