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闻丨内蒙古出台《关于打造临空经济和低空经济领域人才培养高地的工作方案(2025-2027年)》支持高校与政府企业合作共建
导读

6月3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打造临空经济和低空经济领域人才培养高地的工作方案 (2025-2027年)》,为内蒙古将低
空经济培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蓄能。方案提出,要加强高层次科研型人才培养,参照国家人工智能学院“超常规项目制“人
才培养新模式,打破学校、学院、学科边界,组建自治区临空经济和低空经济学院;重点支持交通运输(航空方向)、控制科
学与工程、机械等学科申报博士点;建设智慧交通、低空智能技术、航空装备技术等交叉学科群。
要加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区内高校与中国商飞集团、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培训基地等共建大飞机学院、民
用航空现代产业学院;新增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本科专业10个以上,改造升级传统专业20个以上;支持高校
联合区外高水平院校及龙头企业举办暑期学校,精准选拔具有创新潜力和跨学科背景的科研型优质生源。
要加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构建"传统工科+航空特色”的专业体系,开设“无人机应用+电力巡检、消
防应急、物流配送、农业植保”等交叉课程,实现专业技能人才的订单式培养;支持高职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混
合所有制临空经济和低空经济产业学院、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实践教学基地。
要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区内高校联合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围绕轻型航空材料、绿色航空技术、新型场景开
发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专项研究,合作共建低空交通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支持高校依托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立临空
经济和低空经济孵化专区,为入孵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及人力、财务、税务等服务。

通过一系列超常规举措,实现“每年培养高层次科研型人才100名以上、高水平应用型人才1000名以上、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000名以上“的目标,以教育、科技、人才汇聚产业,以产业带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推动自治区临空经济和低空经济高质
量发展。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在2024年印发了目《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明确
提出支持区外低空飞行器研发机构、高校、企业与区内企业联合成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应用。
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深度参与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引导央企、高校、科研院所在呼
和浩特市、包头市部署低空经济科技成果孵化器,孵化和验证创新成果、产品和技术。探索建设自治区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
航试飞测试验证实验室、低空立体交通网络实验室,积极参与研究低空立体交通网与低空飞行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及地
方标准规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国家相关领域标准研制。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还明确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低空经济
创新研究机构,对落地运行的研发载体按照政策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支持人才引进培育。深化校企合作,促进院校资源与市场
需求互补,为自治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以柔性或刚性引才方式,吸引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军工、央企外溢高层次
人才和团队落地,对顶尖人才给予事业平台、科研经费、服务保障等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高端人才申报各类人才奖
项给予支持。支持区内高校、企业开展通用航空商照、私照、运动类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等
培训。(全文丨《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内蒙古自治区低空+场景推广应用指南》
正式印发)。








